各销售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现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征收标准
自2022年5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
(一)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20元燃油附加费;
(二)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燃油附加费;
(三)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注: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GM/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