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5日起恢复运营国际商业航班
越南交通运输部在上述文件中明确指出:恢复计划仅与载客前往越南的定期国际航班有关。从越南起飞的货运客运航班仍按照航空公司的要求以及越南已签署的各项双边/多边国际协定来执行。
从9月15日将恢复运营飞往中国、日本和韩国的航线,22日恢复运营飞往中国台湾、老挝和柬埔寨的航线。乘机对象包括外交人员、公务人员、专家和有回国愿望的越南公民和赴国外务工的越南公民等。
外国人将承担新冠肺炎的检测费
关于隔离规定,越南交通运输部建议越南公民在完成入境手续后必须接受14天隔离,并确保在隔离期间至少收到两次阴性检测。
对于入境越南超过14天的外国专家、外国熟练工人,外国投资商和重要项目的外国员工等,在完成入境手续后,必须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的2847号指示来进行隔离。
对于入境越南14天以下的外国人需要按照越南卫生部的4674号文件的指示来进行隔离。
入境越南的外国人必须承担新冠肺炎的检测费。越南公民获免费检测。
航班次数的具体规定
按照越南交通运输部的建议,对于中国市场,胡志明市飞往广州航线每周执行一班。在胡志明市的隔离人数最多为每周540人。
对于日本市场,河内/胡志明市飞往东京航线每周执行一班。在胡志明市和河内的隔离人数最多为每周560人。
对于韩国市场,河内/胡志明市飞往首尔航线每周执行一班。在胡志明市和河内的隔离人数最多为每周650人。
对于中国台湾市场,河内/胡志明市飞往台北航线每周执行一班。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的隔离人数最多分别为每周620人和700人。